无极小说吧 > 大国军垦 > 第1194章 兄弟齐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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爷三竟然连工人都没有雇,马国平买材料,马鸿逵和马国庆自己动手,十来天功夫就把房子修缮一新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喀秋莎每天给他们做饭送过来,这个女人幸福感已经爆棚了。嫁了个中国男人,这么多年也没见他跟哪个中国人接触过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结果这一接触,就拥有了一家咖啡厅和一套这么大的住宅。要知道,在莫斯科,这么大的房子也是很少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搬家时候,马国平把自己的那帮手下都喊了过来。都是高加索人,莫斯科的贫民阶层,全靠着马国平生存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帮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力气大,一个个体壮如牛。按照马国庆的意思,老家具都扔在老房子就好了,新房全部买新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不过全世界的女人都一样,会过,用习惯的东西舍不得扔掉。老房子是政府分配给喀秋莎的,搬走房子也就不属于她了,她自然不愿意给别人。BiquPai.CoM


        

好歹老房子一共才60平米,而新房子180平米,那点旧东西也占不了多大地方。剩下的马国庆叫嫂子去挑了一些新家具,他买了运回来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么大房子也不过花了折合人民币十万块钱,马国庆心动了。虽然目前军垦城的房价比这个还便宜,但是军垦城和莫斯科能比吗?


        

马国庆中专时候,外语学的也是俄语。所以在俄语环境里适应很快,一般的对话很短时间内就熟练了。在这里的生活倒也惬意。一时间竟然乐不思蜀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主要是军垦城那边如今都是眼泪了,回去也是伤心。还不如在这边陪着哥嫂,三个孩子也懂事,每天一家人快快乐乐的挺好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天晚上,马国庆兄弟俩出去买东西回来,路过一个超市门口的时候,只见一个大汉正在挥拳打一个女人,而女人则是紧紧抱着怀里的孩子,一个劲儿的哀求着:


        

“这是我们最后一点钱了,求求你留给我跟孩子吧,如今我也没有工作了,你想把我们娘两也饿死吗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女人的脸上青了一块,肯定是被那个大汉打的。大汉显然喝了酒,醉汹汹的不停挥动拳头。根本不理会女人的哀求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马国平上前一把抓住大汉的手猛地一推。大汉重心本就不稳,一屁股坐在地上。随即瞪起眼骂骂咧咧的就要跟马国平动手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马国庆不知道哪来的勇气,一脚就踢在了大汉的脸上。大汉惨叫一声,又躺下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马国庆这些日子心中的郁结一下子爆发出来,对着大汉就是一阵拳打脚踢。直到他鼻青脸肿的再也爬不起来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说实话,长这么大他还没有打过架,直到今天他才知道原来这种运动好解压啊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时候两个警察朝这边跑了过来,一路还大声吆喝着叫他们住手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马国庆和马国平自然不能再打,马国庆心中忐忑,不知道在这里被警察抓了会怎么样?


        

警察走到跟前询问情况,大汉醉眼朦胧的完整话都说不出来了。马国平手一伸一卷卢布就递了出去。


        

“警察同志,我们出来买东西,碰见这个人抢这个女人的钱,我们就见义勇为了。”马国平解释道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之所以给钱,他是怕给弟弟惹麻烦,万一被抓紧去拘留几天,怕这边警方通知国内公安机关。那样可就留下污点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女人这时候也赶紧给他们作证,马国庆兄弟俩这才知道,原来这个大汉是女人前夫,男人是酒鬼,除了喝酒啥也不干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女人是一个商场的售货员,无奈之下带着孩子跟他离了婚,谁知道这家伙没钱喝酒了还是来找女人要,不给就打,女人不在家住躲出来了,结果今天还是被他找到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警察听完这事,自然也同情女人。打电话叫来个警车,拉着大汉去警局醒酒了。俄罗斯酒鬼多,经常还有因为喝多冻死在外面的。警察已经习以为常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马国庆见状赶紧把手里刚买的伏特加递了过去。警察眼前一亮,忙不迭的接了过去,嘴里还一个劲的道谢。并且主动做了自我介绍,叫马国庆有事找他们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如今俄罗斯物价高工资低,他们这种基层警察养家糊口都勉强,别说喝酒了。可偏偏俄罗斯人大部分都爱喝酒。这可就难为他们了,见了酒就跟见了饿狼见了食物一样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一阵寒暄之后,马国庆要了两个警察的电话,说好有机会喝一杯,然后就告辞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女人自然也是千恩万谢,马国庆这时候才注意到女人的长相,她不是金发美女,五官也类似于中国人,但是却要立体的多,怪不得都说俄罗斯出美女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她怀里的小女孩约摸两三岁的样子,头发到是金色的,精致的像个洋娃娃。只是脸上挂满了泪水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马国庆看的心中一酸,连忙掏出一卷钱塞进女孩儿手里,然后拉着大哥就匆匆离去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第二天一早,因为是周末,孩子们都没有上学,马国庆决定带着他们去买一些衣服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大哥一家人虽然日子还过得去,但是喀秋莎节俭惯了。孩子们的衣服是能将就就将就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如今大女儿都十四岁了,到了爱美的年龄,趁着大哥大嫂都去上班,马国庆决定给孩子们好好置办几套行头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让孩子们带着他来到俄罗斯最大的商场,这里虽然价格高,但是东西品种比较齐全一些,如今马国庆也不是在乎那万八千儿的人了,特别几个孩子都跟他关系很好。买些衣服那就是毛毛雨啦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大女儿是大嫂前夫的,二女儿和儿子是他们两个生的,一个十岁,一个八岁。都非常的可爱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先带着他们来到女装部,俄罗斯女孩儿发育早,十四岁的丫头,已经长得跟成年人差不多了,身上的衣服明显跟不上潮流,显得有些寒酸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马国庆今天来,主要是想打扮一下这个丫头。又不差钱,干嘛让自家孩子受这个委屈?


        

女装区的服装聆郎满目,即便在物资缺乏的这个时候,各种服装也是争奇斗艳。只是由于人们瘪瘪的钱包,这里门可罗雀。处于服务员比顾客多的状况。


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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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嗯!”


        
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但不管是谁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对此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可以说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镇魔司很大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
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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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进入阁楼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
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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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国军垦》是作者:大强67倾才力献的一部情节荡气回肠,扣人心弦的佳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