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极小说吧 > 法爷永远是你大爷 > 446 没有那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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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爷永远是你大爷

        

也不怪富二代们这么激动,因为终于找到可以氪金的地方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玩游戏,最重要的是什么?


        

爽!


        

快活!


        

做现实世界做不到的事情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别说什么买房买车,左拥右抱之类的东西,在现实生活中,这些玩意他们玩得多了,早没有什么新鲜感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个如此真实的世界,他们想要的是什么?


        

仗剑天下,豪情当歌,一声令下,莫敢不从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然而进到游戏后却发现,这个太过于真实的世界,在失去了强大的氪金能力后,他们并不比普通玩家强出多少。即使有着现实世界大量的金钱打底,也找不到可以花钱的地方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什么?


        

吃喝玩乐?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个世界在享乐方面怎么可能和现实世界比!


        

只有玩玩魔法,练练剑术,号令天下,才能提得起兴趣的样子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可问题在于,进到这个游戏里的,大部分人都很聪明,算是社会精英阶层。富二代们就算优秀,也优秀不出一个脑袋那么高。富二代们引以为傲的人脉,在这里也派不上什么用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即使投钱做了公会组织,也还是那个样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毕竟真正的精英玩家,几乎都是打‘十’个的类型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像罗兰,舒克这种,甚至打几十个平均值玩家,似乎没有问题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况且想要招揽精英级别的玩家,难度也很大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在现实中还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,普通玩家们暂时会向权贵们低个小头,陪你逢场作戏,乐呵乐呵,但哪个心里不是憋着股劲,就等着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的机会。到了游戏中这股傲气就完全释放出来了,你富二代有权有势?还能起公会?老子投靠NPC去也不差,谁要惯着你,捧你臭脚啊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总之,富二代们的游戏体验虽然不差,毕竟有钱嘛……但也不是很好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不能像以往游戏中那样,呼风唤雨,受尽吹捧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现在罗兰发帖了,说可以帮忙附魔,他们一看这些附魔效果,都是相当实用的效果,特别是后面那个自动修复,更让人眼馋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真实的世界,玩家们最怕的是什么?


        

死亡掉经验?


        

不是,是极品装备损坏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好不容易弄来的极品装备,或者做任务得到的极品装备,被人抢了,还可以想办法拿回来,但如果‘碎’了,那就真的要哭死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所以‘自动修复’这个效果,几乎所有人都看在眼里,都想要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玩游戏到现在,土豪们谁没有一两件小极品装备啊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可一看罗兰开出的手工费,大部分人都哑火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也没有人说罗兰黑心什么的,因为从罗兰给出的材料估算,这几个附魔总共成本价在一百枚金币左右,再算上手工费,就是一百二十枚金币左右。高成本的东西,必定会高加工费,毕竟得把失败品的成本考虑进去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不是普通人能出得起的价格,但土豪们可以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极品装备值这么多钱?


        

值!


        

还是那句话,某个西游题材的回合制游戏,一件极品装备拍卖个一百万很轻松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换作是这个游戏呢?


        

一个真实的游戏呢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而且罗兰给出的附魔效果,能把小极品堆成真极品,把真极品堆成史诗武器的级别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贵有贵的道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土豪们虽然在别的能力上一般般,但他们知道怎么花钱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罗兰的论坛帐号已经拒绝了绝大部分人的私聊,所以罗兰在帖子后说了规则。


        

‘自带材料,到德尔邦城找我,一个星期最多附魔三件装备,先到先得。’


        

垄断生意就是这么嚣张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霍莱汶是世界的‘边缘小国’,地位大概就和‘甸某缅’差不多,要资源没多少资源,要交通没交通(地利),更没有科技能力(魔法)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样的小国,是没有多少真正的高科技(魔法)人才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而罗兰,就是这个小国的‘尖端’魔法人才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最强的那个,没有之一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现在整个霍莱汶,就只有罗兰能做到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当然,像法兰斯国,沙漠王国,霜星王国等等超级大国,自然也有比罗兰更厉害的人才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但问题是……你见得到人家吗?


        

在这个商人只比普通人强一点点,小贵族能抄家巨商的封建时代,你再有钱,如果没有身份,没有引荐人,人家连多看你一眼都欠奉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小国的贵族都如此,更别提大国的高级魔法师,那可是比肩大贵族的,而且很多高级魔法师,本身就是大贵族出身的,更傲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人家宁愿不赚你这二十枚金币,也不想被同阶层的人看轻,说他为了钱,居然给泥脚子折腰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贵族暗里不要脸,什么事情都可以做,但明面上的阶层脸面,事关身份的脸面,是绝对不能破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是他们能高高在上的底气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发完帖后,罗兰就下了论坛,接下来他就可以等着土豪们送钱和练手的材料过来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然后再次开始钻研法剑和自动修复技术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特别是自动修复技术,他摸到了门槛,但成功率还是不算高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那种空灵的,玄之又玄的感觉,出现的频率并不多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一钻研,又到了晚上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一群相当圆润,毛皮光滑的肥蝙蝠从窗外飞进来,化成一个黑裙的成熟女子出现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她走到罗兰身边,幽幽地说道:“我也想要个厉害的魔法装备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罗兰看了她一眼,说道:“安多娜拉是我的女人,薇薇安也差不多,但你……只是个员工吧,况且我和你并不算很熟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我也可以当你女人……”


        

唰!


        

一把蓝色的长剑从外边飞进来,直接掠过克莉斯汀娜的耳边,钉在后边的墙上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窗口那里突然出现了个女人,蓝色的火焰缓缓消去,亮金色的麻花辫在夜风中摇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“我就知道你会来这里,快给我滚出来,再烦罗兰我打断你的牙齿。”安多娜拉露出妖艳的冷笑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克莉斯汀娜顿时身材一震,委委屈屈地走到窗边,化成一群蝙蝠离开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安多娜拉温柔地对着罗兰说道:“以后这**人再来烦你,你可以直接揍她,我没有意见的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罗兰笑笑,没有说话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安多娜拉再给罗兰一个飞吻,一甩手,用长长的麻花辫把钉在墙上的武器卷回到手上,然后从窗口那里跳了下去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十几米高,嗖地就落到了地上,一点事都没有,就是落地的声音有些大,身上某对部位显得Q弹了些,上下浮动的频率很惹人眼球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罗兰没有把这小插曲当成一回事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虽然安多娜拉显得很凶恶,但罗兰其实是很清楚的,安多娜拉和克莉斯汀娜两个人的友情,已经好到疑似百合的地步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接下来的日子就显得很平静了,罗兰每天做魔法试验,有时间就去魔法学校上上课,同时抓一下孩子们的思想教育工作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从魔法学校出去的学生,实力不一定要很强,但至少三观得正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小树苗不修歪得慌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孩子的三观是最容易歪的,也是最容易修正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时候不抓,以后再抓就难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不过罗兰只是教他们要自立,要有仁慈之心等等,至于更先进的理念,罗兰不敢说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西西里亚惨案还没有过去两个月,他不傻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他怕自己乱说话,会害了这些小家伙们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魔法研究很枯燥的,有时候无聊了,他就去找安多娜拉,或者薇薇安,聊聊果冻怎么做,应该怎么吃的问题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很能打发时间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样悠闲的生活,过了十三天,然后第一个土豪金主来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他带着四个玩家,来到魔法塔,几人直接把系统背包里的材料全倒出来,再将三个装满金币的大箱子,很认真,也很客气地放到罗兰面前,用有点不安的语气,说道:“罗兰大佬,我想附魔十件装备,行吗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没有那种土豪一掷千金,恣逞意气的桥断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更没有狗脚子目中无人的闹剧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位土豪表现地甚至可以说有点谦卑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罗兰请他坐下,笑道:“你第一个来,当然可以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听到这里,土豪终于松了口气,说道:“太好了,罗兰大佬,你可以叫我道格列斯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别叫我大佬,受不起,感觉怪怪的。”罗兰使劲摆手:“十件装备要的时间可能有些长,你得在德尔邦城等一个月了,当然,你也可以去做自己的事情,等一个月后再来取,如何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我在德尔邦城等一个月就行了。”道格列斯开心地笑了笑:“对了,罗兰大……佬,听说你还会魔力回复的附魔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会是会。”罗兰点头,他看看道格列斯的打扮,这也是一个魔法师:“但这个附魔要的时间也很多,而且光附魔一件装备的效果不大,必须得做全套装备,进行魔力联结才有明显的效果,很消耗时间的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能不能帮我做一套,我可以出大量金币……”说到这里,道格列斯突然慌张起来,他连连摆手:“对不起,我不是想用钱砸你,但不给你很多钱的话,我又不知道该怎么办……啊,我到底在说什么,总之,罗兰大佬,我没有恶意的,你要相信我啊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罗兰有些惊讶地看着对方,这个是自己的崇拜者?


        

他想了想,微笑说道:“魔力回复装备的事情,一个月后再说好吗?现在我先帮你把装备附魔了,如果你信得过我,就把你要附魔的装备先留在魔法塔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当然没有问题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道格列斯从空间背包中拿出十件装备放到罗兰面前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武器,盔甲,护腕,耳饰,戒指,每样两种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罗兰一眼扫过去的,看到了这些物品的详细信息,心中忍不住吹了声口哨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都是顶好的装备,就连拿过勇者之剑这种史诗武器,他也觉得眼前这些装备相当不错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土豪不愧是土豪,氪术这个天赋技能,确实可以很大程度上,改变自己的命运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是战士全套装备,选择的属性效果,都是对战士相当有效果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如果再用上罗兰的全套附魔,每一件装备,都可以成为‘伪’史诗级别,十件加起来,就算是勇者之剑,都得靠边站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而这一套装备的价格,罗兰估计每件至少在五十枚金币以上,如果再加上罗兰的的附魔费用,材料费用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全部的钱,换算成软妹币,估计可以在一线城市的繁华路段,买个大平层房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即使罗兰最近也过手了很多钱,但看着这些装备和眼前的魔法材料,罗兰果然还是觉得,这些人豪无人性啊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把装备给了罗兰后,道格列斯说道:“罗兰大佬,要不我请你吃个晚饭,聊聊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道格列斯显得有些紧张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罗兰想了会,摇头说道:“时间很紧,我先帮你把装备附魔了吧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好吧,那麻烦你了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道格列斯叹了口气,也没有多失望,然后带着四个一直没有说话的玩家离开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走出魔法塔,又走了一段路后,有个玩家终于忍不住说话了:“这罗兰也太傲了吧,老大你请他吃饭,他不愿意就算了,现在居然不留我们在他的庄园住一晚,有没有礼节礼貌了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不愿意吃饭,是因为他想立刻开始帮我附魔装备,这是职业精神。”道格列斯无所谓地说道:“至于不请我们在他的家里住下……家里有个那么漂亮的王后,正常男人见了,哪个不想一亲芳泽,换作是我,也不想有其它男人住进来。你愿意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这玩家顿时就无语了,好一会他挠挠头说道:“好像是吼!”


        

道格列斯看看天色,大中午的,他说道:“我们先去买处小庄园住下吧,以后可能得长驻这个地方。毕竟我是法师,要想变强,少不了得跟着罗兰后面走。夏亚和乌木塔,你们两人去把这事情搞定了吧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没问题。”两个玩家立刻离开了队伍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道格列斯看看周围,随便选了间装修看起来还不错的酒馆坐下,吃些东西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罗兰把这些者装备都收进系统背包中,然后让薇薇安派人把魔法材料都收进魔法塔的仓库中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然后就开始了附魔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可以放开手脚做魔法试验了,大量的魔法材料随自己使用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道格列斯吃完午饭,正坐着休息的时候,夏亚和乌木塔回来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夏亚说道:“老大,小庄园已经买好了,但有些麻烦需要我们去解决一下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什么麻烦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那个小庄园之前的主人是个商人,因为过于贪婪,被某个小贵族设套,吸干了财产,连庄园都快保不住了,现在我们住进去的话,可能会引起那个小贵族的反感和敌视,他似乎对这个小庄园也很有想法。不过整个德尔邦,也只有这个小庄园在出售了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我们黄金之子做事只要堂堂正正,就没有人敢我们麻烦。”道格列斯好些好奇:“那个小贵族脑袋被门夹过了吗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夏亚犹豫了一会,说道:“听说这个小贵族和罗兰有些关系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道格列斯哑然失笑:“怎么可能!罗兰的性格,我们玩家不是很清楚吗?就是个技术宅,三观很正常的,不可能会指使小贵族做这么恶心的事情。何况一个庄园才值几个钱,三十枚金币都不到,还不如罗兰三四天的手工费多,有那必要吗?”



法爷永远是你大爷》是作者:翔炎倾才力献的一部情节荡气回肠,扣人心弦的佳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