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种情况,我见所未见,闻所未闻。”
怪不得房玄龄和秦琼之前会对他说,他之所以不懂是因为他没见识过。
现在魏征明白了,他的确没见识过。
人不可能同一时间出现在两个地方。
魏征怀揣着谦虚求教的态度,请秦远为他解惑,询问他下一步该怎么查。
秦远提议道:“此案本是在泾州案之后,用来给秦将军添罪的。
但因为泾州案没有顺利进行,这招诬陷的作用就不太大了。
但现在因为魏公突然关注了这桩案子,令这案子变得又重大起来。
如果那位操纵者现在也在关注此案,我们就可以引蛇出洞。
我们可以公开堂审,做一出戏。
堂上魏公坚持要一视同仁,欲惩处秦将军,而我们则要为秦将军求情。
两方争论的最关键就在于,这封信是否真出自于花牡丹的意愿。
这之后就请魏公发布告,悬赏寻找当初给花牡丹代写书信的那个人。
我们还会传消息出去,就说只要确认信为花牡丹亲自找人代写,才可惩处秦将军。”
魏征还是不解,问秦远:“怎知写这封书信的人就是罪犯?”
“一则送信的时间很巧,刚好在泾州案之后,花大海夫妻就来状告秦将军。
二则给花大海夫妻送信的男子,自诩是个商贩。
声称因为收了一名花姓貌美女子的钱,才来送信。”
魏征不明白秦远为何会怀疑这名该站采集不完全,请百度搜索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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