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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五]我是陈世美?!

        

第一百零六章


        

陈霖也无数次的感叹,  幸好当年自己以为做梦,提出那过分的要求,也不知道,  狐仙那是从哪弄来的,  总归是神奇。比他想象的还要强大,  不知道的,还以为狐仙去南美洲给他找来的东西呢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不过也不大可能,  光是他得到的红薯土豆的个头,就不是这个时代能有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其实他家一直都有种植玉米,  只是量都不大,  大家似乎并不觉得玉米可以作为主食,大部分都当玉米是零嘴,  这种要做推广真的是挺难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陈霖只能是做加工厂,  比如红薯土豆可以做淀粉、红薯粉、土豆粉,玉米一样可以做成玉米淀粉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甚至玉米秸秆也是各种的利用,  喂猪还吃的贼香还有营养,  粉碎后可栽培食用菌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陈霖尽量做到不去焚烧那些玉米秸秆,避免增加污染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不,他庄子上种的玉米差不多成熟了,陈霖沐休的日子,  领着家人来玉米地里摘玉米,  享受一下难得的农闲时光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来这边摘玉米的还有不少人,  这都是皇家书院的,  至于为啥来给陈霖庄子摘玉米,  这不是他们的任务嘛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其实皇家书院不少人都是被迫劳动的,经过几个月的训练,是的,  说是书院,其实每天过的都是军训的日子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跑又跑不掉,还能怎么办,当然是老老实实的,都在书院大半年了,早就习惯了这里的生活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天没亮,就被教头一个个从被窝里挖出来,然后饿着肚子在书院里晨跑,好不容易跑的累个半死,终于可以吃饭了,吃完早饭就是蹲马步练一个半时辰的书法,简直不是人!也不怕他们消化不良,接着就是武艺课程,下午则是请来了隔壁医学院的王德博士,给他们上如何快速的了解人身上的穴位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喵喵喵????


        

早知道书院不是人,没想到这么不是人,他们一个个娇生惯养被迫习武就算了,还要他们认穴位!


        

记住人最脆弱的位置,并且还要可以徒手干掉敌人?


        

徒手!!!


        

就那些凶神恶煞的家伙,给他们武器都不一定打的过,空手不是开玩笑吗!


        

他们会被拧掉脑袋的!


        

话说骚还是书院扫,做了十八个铜人,号称十八铜人阵!但凡可以完美通过,这门功课就能结业,目前书院一共有五门功课,据说结业四门就可以毕业,可哪有这么容易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十八个铜人每一个身上差不多都有七百二十个穴位,每一个都戳中,众纨绔觉得,大概,这辈子要老死在书院了……


        

至于为什么要做铜人,废话,要是做的木头人,怕不是早就被这些小子糟践坏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为了可以毕业,他们也是很拼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得亏他们不知道,这背后使坏的,有陈霖的份,不然怕是烧了这玉米地的心都要有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看着那些朝廷命官家的崽,挥汗如雨的在他家玉米地里掰玉米,那个心情啊,就跟喝了蜜露一样,美滋滋!


        

到了晚上陈霖也不吝啬,给众人一场玉米盛宴!


        

一开始那些纨绔们,看到玉米就想吐,只是很快他们就……真香!


        

陈霖对玉米可是很爱的,不然梦里也不会求这个了,烤玉米了解一下!


        

煮玉米、浓香玉米汁、冬瓜玉米汤、玉米猪骨汤、玉米小煎饼等等,可以说只有你想不到,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,当然了,这么多大小伙子,光吃玉米怎么行,还有陈霖家人,也不可能不吃荤菜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光烤鸡就上了十只,还有猪排骨,一整条的,被炸的酥脆,闻着那叫一个香喷喷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“这,猪肉闻着还挺香的。”吃过不少山珍海味的衙内们,迟疑的说道。


        

“对啊,一点也不比我们吃的羊肉差。”比较实诚的,嗅着空气中飘散的味道,忍不住说道。


        

“别客气,都吃,都吃啊。”陈霖二叔已经在那招呼的说道。


        

“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说完,就将魔爪伸向了他早就盯上的排条,放进嘴里一咬,那难以置信的猪肉香味在口腔里炸开了,他先是一愣,然后飞速的啃完,继续朝着下一根进发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留意到他表情动作的同伴,哪里还有不明白的道理,也没跟他抢排骨,当然是冲着自己跟前的红烧排骨,那香味,简直绕梁三日好吗!


        

接下来的时间,众人就没空说话了,不为什么,只因为太好吃了!


        

原本还嫌弃猪肉这么廉价居然也能上桌,觉得这个陈少傅也太丢当官的脸面了,没想到,是他们草率了,打脸!


        

还真别说,他们平时压根没有机会尝到猪肉的味道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像他们这些顶级衙内,平时吃到羊肉算是稀疏平常,吃到牛肉也是可能的,猪肉?绝不可能出现在他们的餐桌上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对猪的印象还停留在祭祖的时候,那丑陋的猪头……


        

却想不到,在那丑陋的颜值下,居然能有这么好吃,口水,感觉自己错过了十几年的肉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一顿饭,吃的宾客和主人都十分的欢喜,一群年轻人带着打包的吃食,欢天喜地的回书院去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不但吃了晚饭,还打包了夜宵,对此书院的教谕们,简直没眼看!以后别说是他们教出来的学生,他们丢不起那个人!


        

也不怪这群小傻子似的对猪肉惊为天人,皇家书院本着皇家二字,食堂里提供的吃食里,从来就不包括猪肉这种贱肉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怎么也要对得起这一年昂贵的学费不是,每天定点的给这些衙内们吃的都是上等的羊肉,只有书院的工作人员,才会吃猪肉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不,第一次尝到猪肉的衙内们,可不就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他们回书院后,强烈要求食堂可以把羊肉给换了,换成猪肉的,吃了十几年的羊肉,早就腻了,羊肉哪有这猪肉香,特别是红烧排骨,甚至是土豆炖排骨,也是贼香!


        

沉迷猪肉不可自拔!


        

陈霖是没想到,就邀请那些家伙吃了一顿晚饭,让皇家书院节省了好大一笔的伙食费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毕竟猪肉和羊肉的价钱可是不同的,能省一点为什么不要,而且还是那些纨绔自己提出来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“你确定要调这么多土豆和红薯去边关?”叶子轩不怎么确定的问起小舅子,这也太疯狂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“自然,我也不发人家的难财,适当的收取一些路上的运费罢了。”陈霖认真的表示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对大宋的皇帝而言,那是别国的子民,对陈霖来说,没有什么区别,都是华夏子民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但是依然跟皇帝解释,身边还有盒盒一起,他还是很赞同他家先生的做法,盒盒打小性格就比较宽厚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再说了,要是能救下更多的人来,他们对大宋必然是心怀感激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陈霖暗搓搓的想着怎么和平的,将那边的子民,变成他大宋的,倒也没有别的想法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人口=生产力!


        

而且他就想着东北那边的黑土地呢,那可是粮食的口袋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有盒盒的帮助,皇帝还是听的很认真的,最后觉得,卖给那里的人,还能给他们赚点军费,其实也没什么损失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没错,在边关地区,那边闲置的地里,都被种上了红薯土豆,又不会影响视野,到了季节收获了,还能有不少好吃的,自己这边吃不完,跟边关外的牧民交换东西也是不错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说到底牧民一直都不是固定一个位置,他们游走在草原之上,就是种下了作物,他们也没办法伺候农作物,就没有那天赋技能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边就正好相反,只要眼睛能看到的区域,全部都种上的红薯和土豆,跟牧民换了不少的羊毛毛皮之类的东西,甚至还有狼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陈霖这边也是收羊毛的,羊毛能做什么?那可就多了去了,毛衣了解一下,大冬天的,要是里面穿一件毛衣,这别提多暖和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在边关可以看到,那些闲着在家的老太太,疯狂打毛衣,这可是能换钱的,怎么可能不积极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打一件毛衣,可以给相应的酬劳,这是陈霖给小九出的主意,甚至他们还在边关附近开设了棉服厂,在草原上种植了不少的棉花,收获以后,种子留下,那些棉花就被做成了棉衣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为了节省布料,陈霖是按照现代的唐装设计,本来嘛,战士要的就是行动方便,穿的很笨重,虽然能够阻挡一些攻击,相对的牺牲了灵活度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除非能把力量练上去,却也会浪费不少的时间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黑骑军每年都会招收新人,一开始的训练,是为了分辨每个人不同的体质,去到不同的训练营中,最后被分配成为不同的兵种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当然了,也有可能不适合的,最后成了炊事班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其实有这边跟牧民交换东西,大家的气氛都相当的不错,小九被紧急的派往河间府,也是因为皇帝担心那边的人发生□□,冲击大宋这边的安宁。


        

饿疯了的人,可是什么都做的出来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也是为什么,陈霖愿意调取大批的物资送往河间府的原因,要没有小九,他还没圣母到盯着皇帝的怀疑,去送物资过去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说到底,现在皇帝才是他的顶头上司,这个时代,不是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。  w  ,请牢记:,



[七五]我是陈世美?!》是作者:茶叶蛋倾才力献的一部情节荡气回肠,扣人心弦的佳作